“星火論道”探討新《慈善法》在深圳的創(chuàng)新落地
深圳晚報訊 (記者 羅典) 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昨日,作為全國公益慈善先鋒城市,以“戰(zhàn)略慈善、社會創(chuàng)新與財富歸屬”為主題,由深圳經濟特區(qū)社會工作學院和深圳市慈善會聯合主辦的“星火論道”匯聚了各界愛心慈善人士共同聚焦社會工作、公益慈善與社會創(chuàng)新前沿熱點,探討即將出臺的《慈善法》在深圳的創(chuàng)新落地銜接。
慈善法出臺合乎時宜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長侯伊莎在解讀慈善法時提到,這部法律最大亮點是明確了慈善的定位,對慈善概念和范圍進行界定和劃分,對慈善的主體進行了法律上的確認。與此相關,做到了官民分開,對于行政派捐有了禁止條例。此外,法案中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志愿者和受益群體,鼓勵社會參與慈善活動的提法也非常明確。
社會工作學院院長章必功說,《慈善法》的出臺確實是合乎時宜的,很多人要求《慈善法》一步到位,但是每一部法律在前期都有不完善的地方,要更加看重《慈善法》對行業(yè)規(guī)范性法制化的重要意義。真正要探討和解決的是怎么更好地執(zhí)行這套法律。
關于最近熱議“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年度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當年年度總支出的10%”的規(guī)定,章必功認為紅線的下調有一定的道理。10%給了公眾一定的信心和訊號,推動慈善組織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也是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的精神相配套。
深圳打造慈善之都
深圳作為移民城市,隨著經濟發(fā)展水平的提高,慈善文化逐步融入城市文化的核心。深圳的慈善組織粗略統(tǒng)計有3500多家,打造行業(yè)標準自律是深圳慈善界要著手推動的工作。侯伊莎表示,目前深圳的公益活動,公益制度的創(chuàng)新都走在全國的前面,深圳要成為“慈善之都”,打造“互助,共享、陽光”的深圳慈善文化。
侯伊莎提到,經營慈善發(fā)展和經濟共聚,充分利用經濟共聚打造慈善事業(yè)。深圳的慈善信托試點方案已經準備已久,此次《慈善法》即將出臺是久旱逢甘霖,深圳將著手慈善信托領域的探索,包括影響力投資、社會企業(yè)都將成為深圳公益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重點。
慈善界通過與互聯網合作,極大地擴大了慈善范圍,效率與成果也得以擴展,提升了慈善發(fā)展的整體水平。中國慈展會目前在深圳舉辦四屆,慈善資源對接達到數百億元。侯伊莎提到,未來慈展會也可以打造一個網絡慈善平臺,深圳也將向民政部申請將慈展會打造成一個互聯網募捐平臺,慈善資源量的增多也勢必推動慈善對象的擴大。